1、凡購置、引進、安裝、技術改造的專項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、安全衛生規程標準,特別是對危險性大的電動葫蘆起重機選型和采購要事先征得安全、設備部門的認可。
2、所購置的電動葫蘆起重機在制造廠出廠時,要經過當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技術檢查,并取得《起重機安全技術監督驗證書》后隨機發出。
3、起重機械的安裝單位要取得資格證書,安裝人員要有操作證、上崗證方能從事起重機械的安裝并報送上級安全、設備主管部門審查備案。
4、電動葫蘆起重機在交付試運行前,安裝單位首先要自檢,并填寫自檢報告,交接收單位進行預驗收合格后(應有完整記錄),由上級主管安全、設備部門檢測、驗收認可,方能投入試運行。
5、正式驗收必須按照上級主管技術、安全、設備部門的規定及勞動保護“三同時”管理標準要求執行。
6、加強對電動葫蘆起重機的管理。認真執行起重機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檢查制度,做好起重機的定期檢查、維護、保養,及時消除隱患,使起重機始終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。
7、加強對電動葫蘆起重機操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,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,提高操作技術能力和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