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單梁起重機指揮人員的職責及要求:
1、指揮人員根據標準的信號要求與起重司機進行聯系。
2、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必須清晰、準確。
3、指揮人員應站在使司機能看清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,當跟隨負載運行指揮時,應隨時指揮負載避開人員和障礙物。
4、指揮人員不能同時看清楚司機和負載時,必須增設中間指揮人員逐級傳遞信號,當發現錯傳信號時,應立即發出停止信號。
5、負載降落前,指揮人員必須準確確認降落區域安全時,方可發出降落信號。
6、當多人綁掛同一負載時,起吊前,應先作好呼喚應答,確認綁掛無誤后,方可由一人負責指揮。
7、同時用兩臺單梁電動葫蘆起重機吊運同一負載時,指揮人員應雙手分別指揮各臺起重機,以確保同步吊運。
8、在開始起吊負載時,應先用“微動”信號指揮,待負載離開地面100~200毫米穩妥后,再用正常速度指揮。必要時,在負載降落前也應使用“微動”信號指揮。
9、指揮人員應佩戴鮮明的標志,如標有“指揮”字樣的臂章、特殊顏色的安全帽、工作服等。
10、指揮人員所佩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別。
二、綁掛的要求:
1、單梁懸掛式起重機起吊的重物必須綁掛牢靠。
2、起吊的重物超過50公斤時必須使用鋼絲繩綁掛。
3、重物有棱角時,必須在重物和鋼絲繩之間加襯墊。
4、綁掛的重物起吊點必須是重物的重心,以保持起吊的平穩。
5、重物綁掛好后,待綁掛人員撤離到安全位置后,方可起吊重物。
6、單梁起重機綁掛重物的鋼絲繩、吊掛鏈、輔具的安全性能必須符合標準,并在每次使用前必須作嚴格檢查。